您好,欢迎来到辽宁泽企财税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!
  • 价格透明
  • 信息保密
  • 进度掌控
  • 售后无忧
首页> > 会计师事务所

公司注册

 

沈阳会计师事务所统一使用防伪标识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2-11-19
 
阅读次数:6755

关于印发《辽宁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验资报告统一使用防伪标识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
      省直各部门,各市、县(市、区)财政局、工商局、国资委(局、办)、国税局、地税局,中央驻辽宁(沈阳、大连)监管机构,各商业银行、金融机构驻辽宁(沈阳、大连)分行、办事处,各会计师事务所:

为加强诚信建设,提高全省经济信息质量,促进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,现将《辽宁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 验资报告统一使用防伪标识管理办法》,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
从2012年1月1日起全省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、验资报告时均须粘贴统一规定的防伪标识;各部门、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及社会公众应使用粘贴有防伪标识的审计、验资报告,需要核实报告真伪时,可登录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(www.lncpa.org.cn)进行查询确认。

 

        辽宁省财政厅        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

        辽宁省国资委          辽宁省国家税务局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○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

附件:

辽宁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验资报告统一使用防伪标识管理办法.doc
 

 

沈阳会计师事务所业务相关链接: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
上一篇:沈阳言知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范围      下一篇:代办普通公司增资所需要资料清单
      热门阅读:
· 沈阳言知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范围
· 沈阳税务师事务所业务范围
· 承接沈阳评估师事务所业务
· 验资是什么意思?怎么验资?
一键拨号